
2012年7月27日13:00,在Muang Nakhon Ratchasima的Jor Hor警察局,Phanom Wan技術學院的負責人Watcharaphong Srisuk先生從第一次到第三次向警察局報告了50多年喬爾警察局工作人員Supachet Nawachindapong老師提交了辭職信後,但學院拒絕了。並說服學生學習並拒絕將原來的高中教育水平恢復到並且不會取消學生貸款基金(學生等級),從而導致希望辭職的學生無法申請新的教育機構因此聚集旅行呼籲正義。
科學系學生Watcharapong Srisuk先生科學與技術專業一年級的學生團體負責人,他向“伊桑的呵叻人民”透露“自己和同學們將於6月20日在Phanomwan技術學院學習。支付申請費宿舍保險和學費,但沒有學生交包括教學設備和實驗室還沒有準備好。包括正在教書的老師,從他們所學的專業畢業他和他的同學們決定尋找一個新的學習場所。通過提交7月17日辭職到學院的請求,以獲得學院的原始學歷抓住回來準備上大學取消通知但逃避不辭職聲稱要帶父母證明雖然有些朋友帶了父母去做事情。但似乎必須支付30,000泰銖的學費,他和他們決定較早向警方報告。並將通知帶到大學包括一些向Nakhon Ratchasima Damrongtham中心提交此事的人但是沒有收到回應從那時起,將問題提交給行列。曼谷,教育部通知它將把此事發送給學院但是在發送問題時要忽略不加快取消學生身份的過程。聲稱總理尚未簽署證明書
向NSF借款
“但是擔心是在七月底。在提出向NSF借款的請求中將過期。這將使他們失去不去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的機會因為明年要等貸款目前,我(包括我在內)的一年級學生在那空叻差西瑪學院學習了1週,但仍無法申請。由於學院的問題沒有急於要求辭職重要的是,原始的高中教育水平還沒有歸還,包括從教育部獲得的貸款。學院的它仍然沒有取消,”學生負責人Watcharapong說。
隨後,調查人員向帕儂旺科技學院的高管發出了邀請函。於2012年7月28日上午10:00與Jor Hor派出所的查詢員會面,並任命學生同時舉報投訴,以便雙方進行對話,談判並找到共同的解決方案最初,大學管理員打電話通知調查人員:讓學生帶他們的父母在大學裡一起聊天或者如果父母不能旅行為大學訂立授權書然後繼續下一步。
向大學辭職
“根據Watcharapong Srisuk先生和大約30名來自帕諾萬技術學院的學生提出了向大學辭職的請求,但無法辭職並且學院不退還高中畢業證書的原始文件以及用於向教育部申請貸款的文件並沒有釋放教育部的資金學院代表向Watcharapong Srisuk先生和學生解釋說:1.從學生辭職讓學生通過顧問和院長提交請願書對於正規課程的學生,父母還必須徵得其同意被批准辭職的人不得承擔任何責任與大學因此,有權全額收取保險金並沒有損害大學
今天(55年7月28日)如果學生帶父母或有父母離職證明憑父母的原件身份證到大學出示將被批准立即辭職或演出當天2.退還高中畢業證書原件當學生批准辭職後,用於貸款學生的文件將立即退還3.學生的貸款協議的解除。學生辭職時將解除合同或不再是學生。”
在這方面,Watcharapong Srisook先生和其他人很好地了解和理解。不希望進行任何進一步的調查,但是如果Watcharapong Srisuk先生和學院代表所告知的訴訟沒有收到文件或導致Watcharapong先生和其他人受到損壞違反法律可以舉報申訴和訴訟
Phanomwan技術學院的律師Satthaworn Bunphasuk先生向“伊桑人民呵叻”解釋說,此案發生了。注意這應該在指導學生的背後有指導老師辭職。由於學生團體向學生報告該指導老師建議在這裡學習後來,學院發現指導老師挪用了學院的文件。為建議申請的學生尋找利益因此已經解雇了這名老師並已起訴了在學生辭職申請方面,學院符合教育部和教育部的規定,希望辭職的學生必須提交請求。並收到父母同意簽名以及帶父母向學院提出辭職並且不得欠學院任何未償債務學生完成此過程後,將立即辭職。在這所大學已經與學生澄清了很多次但是學生不帶父母提出辭職請求沒有父母的簽名,學院無法批准辭職。至於學生聲稱還沒有準備好的教學材料,學院很高興允許所有各方來調查事實。
收回貸款
卡蒙尼小姐Kulthamphaibun這所大學的經費工作人員說,據學生們聲稱是收回貸款的。而且學院不是透明的,沒有為學生解釋費用的細節這個故事有很多情況。第一年級學生借貸的第一例。關於費用明細,有單獨的說明。並提出貸款申請文件根據學院規定辭職時已經將自動釋放。對於2年級和3年級的學生,將公佈資金詳情。通過發佈公告費用讓學生知道該學院沒有像大一學生一樣單獨澄清,但Ufinance有文件確認所有學生貸款。這是與國防部相對應的文件至於基金合約的終止當學生按照學院的程序正確提交了辭呈並被終止為學生時,學生合同的終止將在處理之日起立即生效。目前,學生已經辭職,退出了學生身份。並獲得了國防部的合同解除另外,大學還將原始的高中文憑退還給10多名學生,但沒有拒絕或不允許他們因一組學生的要求而辭職
之後,大學發送樣本文件要求學生辭職並批准終止學院的學生身份通過傳真確認“呵叻,伊桑人”
但是,從詢問指導老師在大學裡檢控學院的貪污和偽造行為警察中尉Phaisan Aaira中校,調查人員誰是這起案件的所有者,向“伊桑族人呵叻”透露,“不久前,學生向學院報告之前,一名指導老師通知了檢方。在發現該學院存在盜用和偽造行為之後以及預先挪用一群學生收取的錢每人5,000-6,000泰銖,但每人只給學院500泰銖,最初被稱為指導顧問以承認指控以及報告盜用和偽造權利文件的指控教授受到了調查,但否認了他將出庭作證的確認。目前,警務人員已收集證據文件。向警察求婚並將摘要匯總並發送給省檢察官
學生負責人Watcharapong Srisuk說:“他們和小組籌集了42,000泰銖的錢,用於支付總共14間宿舍。因為會盡力做為學院提交了諒解備忘錄中商定的提案自己和父母準備根據學院7月29日規定的條件提交辭職請求,但如果學院不按約定做自己,他們將被起訴到最後
最近,在2012年7月29日下午3:00左右,學生負責人Watcharapong先生說:“根據學院的條件進行。提出辭職請求另外還要支付每人每人1,500,000的2個月的額外宿舍費和2,000泰銖的辭職費,他不知道為什麼要支付這部分費用但不想有一個問題,因此必須付費為了被批准辭職,結論是學院批准了辭職。並且GSB基金的合同在同一天終止。包括將原始的高中文憑退還給自己和其他朋友已經後來急於申請去那空叻差那瑪學院學習。”